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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09-24   浏览量:

概要:

   各学院: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文件及《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国家奖学金相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01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02评选名额与奖励标准

(一)评选名额2025年度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4名。参评学生人数超过1500人的学院至多报送3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参评学生人数低于1500人但超过1000人的学院至多报送2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参评学生人数低于1000人的学院至多报送1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二)奖励标准:每人10000元;

04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行分级审核、层层把关、严格筛选、逐级上报。具体程序为:(一)学院初审1.个人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表》(附件1);2.学院初审:各学院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考评表》(附件2)。3.各学院于9月29日16:30前将初审学生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工处,过期不报,视为放弃名额。(二)学校审定学工处组织评审,提出获奖学生的建议名单,报校领导集体审定。学校将审定通过的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三)上报省厅公示无异议后,学工处汇总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05材料提交

(一)电子材料:(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表》(附件1);(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考评表》(附件2);(3)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二)纸质材料:(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表》(附件1);(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考评表》(附件2);(3)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4)申报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复印件;CET-4、CET-6或外语专业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文体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学院、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上述申报材料须于9月29日16:30前提交至学工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1446580@qq.com。

06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详细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学校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定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二)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学生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及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如不按填表说明填写或逾期报送,将视作放弃此次评审。(三)各学院要加强获奖学生的宣传和表彰工作,推进受助学生的认定和引导工作,并培养他们感恩、责任和服务意识,带领更多的学生自信、自强、自立,为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111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励学路9号

111电话:025-66205017

111邮编:211200

111招生咨询电话:025-57931196、025-5793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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