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评选浦江学院2019年度十件大事的通知
概要:
各部门、二级学院、各直属单位:
为集中展示2019年度学校建设发展中取得的突出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学校在党的建设、教学工作、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招生就业、管理服务、学生工作、群团工作、国际交流、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或意义较大、影响深远、具有开创性的大事。
二、评选条件
1.影响力:在全校或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积极意义的事件。
2.关注度:引起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或国内外主流媒体广泛关注的重要事件。
3.重要性:对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和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或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事件。
4.开创性:在学校发展历史上具有开创性,对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事件。
5.真实性:推荐的大事必须客观真实。
三、注意事项
1.事件要陈述清晰、文字精炼(200字以内),特别要着重讲清事件的影响、意义和重要程度。
2.每个单位限报两个项目以内。
四、评选程序
1.各部门、二级学院申报本单位的候选项目,由学校宣传处进行审核、初评、归纳后报校长办公会。
2.由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确定年度十件大事。
3.校内外宣传。评选出的浦江学院“2019年度十件大事”将在官网、官微、校宣传橱窗进行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深刻领会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高度重视,充分发掘学校亮点和特色大事,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严格把关。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材料报送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推荐理由表述要言简意赅,切合评选主题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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